条文内容:8.3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 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 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 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引用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第8.3 条


条文内容:8.3.3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附录A表A.4确定, 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引用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第8.3.3 条


条文内容:有毒性危害作业区未配事故柜及急救箱

引用标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第4.1.4 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HG20571—95)4.6.5条: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条文内容: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作业场所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或指定地点,作业场所应以物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过滤式防毒面具1个/人,类型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确定,数量根据当班人数确定; 2>手电筒1个/人根据当班人数确定; 3>对讲机4台; 4>急救箱或急救包1包,物资清单见GBZ 1; 5>气体浓度检测仪2台根据作业场所的气体确定。

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第6项:作业场所配备要求


条文内容:装卸车区域应符合GB30077的求,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过滤式防毒面具、气体浓度检测仪、急救箱、防化服、急救药品、应急处置工具箱等应急救援物资。

引用标准:《散装液体化学品罐式车辆装卸安全作业规范》(T/CFLP 0026-2020)第5.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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