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
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以安全风险辨识为基础,突出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构建持续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系统的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及时治理风险管控过程出现的缺失、漏洞及失效环节等形成的事故隐患,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风险管控的内在要求,从源头上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二)安监部门根据本地区企业特点,制定并形成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功能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高效、动态监管;结合企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确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高风险等级行业领域企业和区域,实现安全生产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部门督导。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原则,组织本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工作开展并实施有效监管。
(二)坚持动态管理,持续改进。通过辨识风险,排查隐患,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动态管理和不断完善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体系融合,协调统一。把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全面辨识风险,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标准化体系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风险管控内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事故发生风险。
(四)坚持示范引领,循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分行业有序推进。
四、把握重点环节,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一)筹划准备。一是成立组织。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家组成的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按工艺或区域分别成立专业小组,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企业应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立足自主建设,在企业自身技术力量或人员能力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聘请外部机构或专家帮助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制定方案。企业应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三是收集整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是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有企业外部信息、内部信息两大类,外部信息包括政策、标准、规范,国内外同类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等,内部信息包括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管理现状等,为开展辨识评估提供依据。四是抓好培训。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开展风险管理知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风险评估办法、防控措施等内容的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增强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的能力,做到全员参与,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危险有害因素是风险的载体,安全风险源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或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必须从源头上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在此基础上对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一是合理划分辨识单元。企业要对整个生产系统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作业活动方式划分辨识单元,单元划分应该分层次逐级进行,一般可以将整个生产系统依次划分成主单元、分单元、子单元、岗位(设备、作业)单元。二是编制辨识清单,开展辨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以及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岗位等特点分别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采取全员参与、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详细地排查辨识各个岗位、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三是开展风险评估。科学选择评估方法,综合分析事故发生的途径、条件、可能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等,对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大小进行评定。
(三)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一是风险分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用的风险分类分级方法,根据危险(有害)因素风险的大小和管理需要,确定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可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二是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管控清单。企业在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制定防控措施,包括技术、管理、应急处置等,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清单,内容包括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管控措施等。其中,重大风险要单独汇总,登记造册,并对重大风险存在的作业场所或作业活动、工艺技术条件、技术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等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分类分级管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分类、分级、分层、分专业”的方法,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基本原则开展。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分别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的风险管控职责和风险管控清单,分类别、分专业制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风险技术、管理、应急等防控措施。重大风险工艺、环节、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管理。四是公告警示。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风险的公告,一般实行公司(厂)、车间(班组)、岗位三级公告,公告内容应及时更新和建档。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集中对重大以上风险实施公司(厂)级公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后果、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方式、措施落实责任人、有效期、报告电话等,同时要制作安全风险分布图,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使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在总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车间(班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公示;岗位要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内容;对存有较大以上风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其中对存在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的重点区域或设备设施要增设公告牌,便于随时进行安全风险确认,指导员工安全规范操作。要将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内容作为岗位人员安全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基础资料之一,并在应用中不断补充完善。
(四)加强事故隐患治理。一是完善治理制度。企业要建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防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统一的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实施重点整治;建立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保障隐患整改资金的需求;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完善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评估、核销全过程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等。二是强化闭环管理。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对现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进行完善改进,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验收、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加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省局适时出台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企业要依据指导意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一体化的信息平台,立足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过程的实际应用,为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分类分级日常检查、隐患信息的登记、整改、跟踪等工作提供支持,并与安监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效对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全过程的自动记录、自动上传、自动报警等目标要求。
(五)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要定期组织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发现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要制定企业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制定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制度文件定期评估制度,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持续保持有效运行。凡是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关键设备设施等出现变化,要重新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凡是企业组织机构发生变化,要对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制度、责任体系重新制定完善;凡是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律要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行情况进行重新评估,针对事故原因全链条修正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个环节。
五、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的安全监管体系
(一)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度体系。各地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明确方法、步骤和要求,有序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企业主体、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分明的安全风险控制责任体系;制定激励企业自查自治隐患的正向措施和职工群众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过程评价机制,实施动态监控;积极探索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建立标准规范,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实施差异化的分类分级监管。一是开展企业分类分级。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结合企业的风险特点(如矿山、金属冶炼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工艺和环节)、重大危险源状况、事故发生情况和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开展分类,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分行业分类确定企业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可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可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二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的分类分级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内容等,实行精准化、差异化的动态监管。三是突出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等的企业,要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各级监管责任,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建立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要求以及保障措施,实施闭环管理,对不能按时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源头管控。各地要建立源头管控制度,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严禁违反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区建设高风险项目,或者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严格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标准,严把行政审批关;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项目,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风险。
(四)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各地要围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所有辨识出的危险因素(有害)及其管控措施录入管理平台,风险防控及隐患治理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立大数据库,构建政府、部门和企业有效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平台,实现政府部门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时监控、对企业安全风险的实时感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有效考评,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效果较好的企业,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保险、安全生产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开展双控机制建设或工作不力的除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外,要予以通报曝光,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并依法严处重罚,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协调推进,要把加强双控机制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标准化创建的重点内容和评审的重要条件,推动企业双控机制的落实;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发现问题和偏差,做到不断完善,不断改进,提高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效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认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完善工作机制,层层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用好新闻媒体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大力宣传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地区和典型企业,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形成有利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舆论环境。
(三)抓好示范带动。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企业特点,在不同行业和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较好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通过在标杆企业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培训,发挥标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本地区、全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工作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