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关于征求《化工企业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等4项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对4项团体标准开展征求意见:
《化工企业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导则(征求意见稿)》
《化学品企业作业安全分析(JSA)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化工企业操作规程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化工企业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化工设备及管线打开的安全管理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871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39800.1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
T/CCSAS 013 化工企业能量隔离实施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危险介质 hazardous media
甲、乙、丙A类易燃介质、有毒介质、腐蚀物、氧化剂、高低温介质(> 60℃、<-10℃)、高压(>1.0MPa)系统物料。
3.2
清洁设备管道 clean equipment and pipe
常温、常压且设备管道内原有危险介质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危险已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设备和管道。
3.3
首次打开 first disassembly
在工艺、设备经过处理合格,独立单元确认已经泄压、排空等准备工作后初始打开管线或设备。
3.4
“火线”位置 location of "fire line"
有能量意外释放、可造成人员受到伤害的位置。这些能量包括化学能、势能、动能、热能、电能等。
4 一般要求
4.1 设备及管线一般采用下列方式打开:
a) 打开法兰或从法兰上松开或去掉一个或多个螺栓;
b) 打开阀盖、拆除阀门或更换阀门填料;
c) 打开管线连接件;
d) 抽堵盲板,调换8字盲板,拆装盲法兰、堵头和管帽;
e) 拆卸就地仪表或远传仪表引压管管线;
f) 断开加料和卸料临时管线(包括任何连接方式的软管);
g) 用机械方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开孔;
h) 开启人孔、检查孔等。
4.2 设备及管线打开实行作业许可,作业前,由属地单位申请办理作业许可,属地单位负责人审批。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3 以下情形可不办理作业许可:
a) 防冻防凝工作涉及的冷凝水排放和取样,采暖水、生活用水管线改造或维修作业;
b) 操作规程已规范的作业,如装卸槽车的接管、拆管作业;打开罐车计量口、取样口、排液排污、打开液位计口检查等有规程或惯例的常规操作,以上作业中非常规操作应按照设备及管线打开许可程序执行。
c) 停车后,工艺、设备处理合格,独立单元确认已经泄压、排空后首次打开作业已办理作业许可,该独立单元或设备再次打开作业时。
4.4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示例见附件1)应逐项填写,不得空项。一处管线打开、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许可证》,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
a)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b) 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c) 现场作业与工作计划发生重大偏离。
d)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e)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f) 事故状态下。
4.5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涉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按照GB 30871的要求同时办理相关安全作业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4.6 打开作业受影响的区域应设置围栏或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围栏的区域大小应考虑被开启设备及管线的尺寸,危害物质可能的意外泄漏量、压力以及风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等。
4.7 作业过程中应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5 作业前安全管理
5.1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JSA),针对评估的风险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5.2 当设备及管线打开涉及危险介质时,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工艺处理和能量隔离措施,应具体描述需要关闭的阀门、打开的排空点和能量隔离点等,必要时应附示意图;
b) 安全措施,包括设备及管线打开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的要求;
c)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要求和职责;
d) 应急预案,制定包括已置换的管线及其连接点被阻塞、危险介质残留、管线可能存在窜压、危险介质回流等异常工况的预案;
e)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可能影响的区域。
5.3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前应采用泄压、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对设备及管线进行处理,并按照T/CCSAS 013的要求落实能量隔离措施,达到清洁设备管道的标准。如在置换、清洗、吹扫过程出现排放阀堵塞、管线未彻底排空或容器底部沉积的物料时,应重新评估风险,编制安全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措施,直至满足作业安全条件。
5.4 当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涉及危险介质时,作业前应在泄压口、排空口等取样进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分析结果应满足GB 30871的要求。
5.5 作业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满足GB 39800.1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应急设施,并满足:
a)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
b)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装备,并应确认作业点周围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是否可用。周边无固定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应在距作业点不超过15米区域设置临时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且保证水量、水压应能连续冲淋15分钟、满足洗眼喷淋水流高度要求。
c) 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热、防灼烫的装备。
d) 涉及危险介质的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前,应在作业点准备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灭火器、2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服、对应的急救药品等应急设施。
5.6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实施前,属地单位与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应共同确认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由属地单位作业负责人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风险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熟悉作业风险和措施要求。安全交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作业产生的安全风险及影响;
b) 管线(设备)状况和打开的具体位置;
c) 能量隔离位置、清理和确认清理合格的方法;
d) 管线(设备)中可能残留的物料、危害及个体防护要求;
e) 作业点周边环境、应急逃生路线、应急救援器材、设施位置等。
6 作业过程安全管理
6.1 设备及管线打开过程中发现现场工作条件与安全工作方案不一致时(如导淋阀堵塞或管线清理不合格),应停止作业,并进行风险再评估,重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确认安全措施。
6.2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时,距作业地点30 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6.3 作业过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作业人员身体应避免处于“火线”位置,可能情况下,使用防护罩、挡板等隔离意外释放的物料和能量。
b)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应从设备或管线最小部分着手,在设备及管线打开前要始终假定设备及管线存在介质和余压,并充分考虑管线意外泄漏的应对措施。
c) 螺栓松开时,应由远到近间隔松开,在确认管线内不存在意外泄漏物之前,不得拆除所有螺栓,以便在有意外泄漏时可以立即重新锁紧。涉及危险介质宜配备防护罩防止喷溅。
d) 如需要微开法兰卸压(例如阀门内漏、导淋堵或没有测试点),应按照4.2.5的要求配备个体防护和应急设施,先从法兰上离作业人员远的螺栓开始间隔微松,使靠近身体的螺栓保留一段时间,再缓慢卸尽压力。
e) 球阀或柱塞阀在拆除前,转至开的位置,而且在排空后要开关几次,以确保阀内残压及残液已完全排空。
f) 对于丝扣连接的管道,打开时先松开1~2丝,确认无残余压力和残液泄漏后,再小心分离。
6.4 设备及管线内残留物可能会产生化学反应或挥发可燃或有毒物质的,在打开后未恢复之前,应保持与大气相通,防止形成负压或爆炸环境。对残留物质会因冷凝固化而膨胀的,应在设备及管线打开后及时清理残留物。
6.5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应全过程监督,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
6.6 当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时间需超过一个班次时,应在交接班记录中应记录本班次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进度和作业过程的异常状况等信息,确保班组间的充分沟通。
6.7 设备及管线已打开,但其他关联作业未完成时,应对打开的管线及设备设置密封保护、隔离、警示标识等。
6.8 设备及管线打开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与作业人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安全隐患,具备交付生产运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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