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 神, 进一步夯实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 大生产安全事故 , 按照 《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2026 年)》总体要求,水利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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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 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 一步健全; 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 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 险源严格管控,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 标准,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 增强, 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 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 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 开发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 系统。新建、改(扩) 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 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开展隧洞穿越软岩大变形、高地应力、复杂地层等处治措施研究, 及时完善相关技  术标准。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  导意见 , 制订事故预防服务指南 ,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防范  和减少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 动火作业、交叉作  业 、起重吊装 、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交通 、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 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严厉打击转包 、违  法分包 、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 , 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  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 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强化信用监管 ,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 二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 加固,2025 年底前完成 2020 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和 2020 年已 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 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堤防达标建设三年 提升行动, 加强堤防隐患整治, 确保七大江河重要堤防特别是干 流堤防到 2025 年全部实现达标。加快蓄滞洪区工程及安全设施建 设。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建设 。 全面实施“ 十四五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 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水 利部评价, 健全完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 则及评价标准, 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 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 , 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 。组织修订水库群联合调度 方案,科学精细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 。2024 年底前制定印发淤地 坝维修养护标准 , 督促指导地方建立健全淤地坝管护制度 。全面 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 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 健全完善县级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 、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 三项制度 ”。


( 四 )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 。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    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编制完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标准 ,  2024 年底前水利部直属单位实现“ 六项机制 ”全覆盖;地方各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实施计划 , 按照轻重缓急 , 分级分类分年度    组织实施,推动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 ” 全覆盖 。修订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水利工程    管理单位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打造 一批标杆单位。


(五) 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 。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 ,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 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 其 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检查 , 实 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落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 患挂牌督办制度, 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 实行闭环管理。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为技术标准。2024 年底前研究制定水利风景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组织开展水利 风景区索道 、缆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 。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 专项巡查整治。 落实并公布全国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 、 明 查暗访等方式,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深入推进精准安全 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 , 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 行为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 人员开展能力培训 , 三年全覆盖 。建立“ 谁检查 、谁签名 、谁负 责 ” 的检查工作责任制 , 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 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 , 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七)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 。2025 年底前研究建立全国在建水利工程数据库 , 开发安全风险提示与早期预警功能 。研 究开发水利工程“ 三个责任人 ”履职情况智能呼叫检查系统 。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对下游有居民点或 重要设施的大中型淤地坝逐步配套安装安全监测设施。2026 年底 前完善水利风景区动态监管平台, 实现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 特种设备隐患数据信息上线。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 提升 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数字孪生三峡 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提高工程运行管理的智慧化模拟、 精 细化管理与科学化决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 八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 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 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 , 将劳务派遣人员 、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 统 一教育培训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三年 全覆盖 。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 ,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一 次 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 一 次)。水 利风景区编制灾害天气 、交通拥堵 、设备停运 、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直 属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细化 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 及 时动员部署, 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 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 动、狠抓落实, 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经常性开 展督导调研 ; 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 , 加强“ 条”上的督促推动, 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直属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 科学合理安排预算, 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 督促生产 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 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 完善长效机制。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直 属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 聚焦水利工程 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 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 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 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 强化督导问责。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直 属各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 容, 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 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 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 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严格问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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